(原标题:悦达投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需过半数推举召集人,负责讨论关联交易、承诺变更、被收购时的决策等事项,相关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前,也需经该会议讨论。会议原则上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供充分信息,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