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审计委员会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履职情况及重大事项意见。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