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情况、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