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悦达投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且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