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应满足执业资格、组织架构、专业能力等条件。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续聘可不公开选聘。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满5年须轮换。聘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降幅超20%需披露原因。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更换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