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现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性与流动性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现金管理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利率、汇率等衍生品。审批权限按金额分级:单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总经理审批;超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超50%且超5000万元或依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及日常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检查。信息须及时披露,异常情况应报告并采取措施。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