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市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全资子公司新疆交建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后,市政轨道公司存续,注册资本变更为5500万元,交建通达公司依法注销。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合并范围包括交建通达公司的全部业务、人员、资产和技术专利等。合并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期间损益由各自承担。债权债务自合并完成后由市政轨道公司承继。本次合并旨在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