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0月1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及资本运作等事项。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负责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聘标准,审查候选人资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及股权激励计划。各委员会决策均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