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涉案金额为1,905.0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费、逾期支付违约金等。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终局裁决:朱为民需向公司赔偿损失2,516.12万元,包括朱暗生案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及税款、滞纳金损失;公司补偿朱为民律师费20万元;双方各承担本请求与反请求仲裁费50%,分别为11.67万元和31.80万元;朱为民支付公司仲裁员开支0.6万元;驳回朱为民关于违约金的请求。如按裁决履行,预计增加公司本期利润2,452.05万元,具体以审计确认为准。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503.26万元。截至公告日,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