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关联交易涵盖资产买卖、投资、担保、采购、销售等资源转移事项。公司应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合法,签订书面协议,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制度明确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并规定可免于审议披露的特定情形。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