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不定期召开,公司提供支持并指定部门协助。下列事项须经该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与措施及其他法定事项。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也需经该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须载明各项内容,保存不少于十年。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