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建议,审议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召开会议,对高管业绩进行考核并制定下一年度薪酬方案。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经营、财务等资料,可对高管提出质询。涉及利害关系时,相关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