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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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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金南磁材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无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并提示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标的公司出资真实且合法存续,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助于提升资产完整性及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突出主业,提升抗风险能力,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亦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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