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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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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新莱福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金南磁性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需累计计算相应数额。经核查,截至新莱福就本次交易首次召开董事会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的资产买卖行为,亦未发生其他与标的资产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的资产交易。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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