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订。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充分性、机会均等、诚实守信、成本效益和互动沟通六大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避免选择性披露和内幕信息泄露。沟通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个人。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企业文化等依法可披露的信息。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媒体采访、路演等。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职责包括投资者分析、信息传递、会议筹备、投资者接待、公共关系维护等。
公司要求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发布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提供的信息须平等提供给其他投资者。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