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专户专用。募集资金应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12个月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投项目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按时披露专项报告。本制度经多次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