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人员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涉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统计数据及尚未公开的重大事项。公司不得无法律依据提前报送财务数据,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内容不得超出业绩快报范围。报送时须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书面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因泄密造成损失,公司将追究责任并公告。其他部门报送未披露信息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