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合法、安全、平等、自愿原则,统一由公司管理,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部分重大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批。公司原则上要求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方应具备实际履约能力。财务产权部负责受理担保申请并审核,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纪检审计室负责监督。担保对象不得为自然人、资不抵债或经营风险大的企业。公司需审查担保对象资信状况,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担保范围、方式和期限,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担保期间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履约情况,及时追偿并追究违规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