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2025年修订))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适用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相关认定成员。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年薪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专项奖惩工资。基本年薪按企业经营者正职标准及年薪系数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得分低于75分无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10%,任期考核得分低于75分则无任期激励,且分三年递延兑现。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不含差旅费及履职合理开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提出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计入工资总额,可预发并次年清算。兼任高管者按较高薪酬领取,年薪与员工薪酬脱钩。薪酬和津贴均为含税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办法根据国家政策及监管要求适时调整,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