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於2025年9月26日經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修訂。本辦法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確保股權激勵計劃順利實施,推動公司戰略目標實現。
考核範圍包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核心管理人員及業務技術骨幹。董事會負責制定與修訂本辦法,授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領導考核工作,人力資源╱組織部具體執行,相關部門提供考核數據並確保其真實性。
股票期權授予條件包括:公司層面業績需滿足歸母扣非淨資產現金回報率(EOE)2022年不低於21%且不低於對標企業50分位;2019–2022年利潤總額複合增長率不低於22.3%且不低於對標企業50分位;EVA完成國資委下達目標。個人層面要求授予前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及以上,特定職位需近三年兩次以上「優秀」。
期權生效分三批次,對應2024–2026年業績考核。EOE分別不低於22.0%、24.0%、26.0%,均需達對標企業75分位;利潤總額較2022年複合增長率分別不低於24.1%、24.3%、24.5%,亦需達75分位;EVA完成國資委目標。全部指標達標時公司業績系數為100%,否則為0。個人生效比例根據考核結果確定:優秀或稱職為100%,基本稱職為80%,不稱職為0。
考核每年一次,結果由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核。考核結果可申訴,並作為保密資料歸檔。本辦法自股東會通過之日起施行,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及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