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苏豪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职,提高决策科学性。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战略规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信息披露管理等职权。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决议执行。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