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有《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舆情应对、组织培训、监督合规及股票变动管理等职责。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时应及时解聘。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并移交文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由董事长代行。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