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应超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得在超过3家上市公司兼任。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任期不得超过六年,连任需重新选举。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工作条件及合理津贴。本细则自股东会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