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应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的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临时报告涵盖重大投资、资产变动、诉讼、人事变更等事项。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范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送、媒体披露、责任追究等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