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签署报告、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连续两次缺席或年度出席不足3/4视为不能履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作,保存不少于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