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范内幕交易。信息披露采用直通披露和非直通披露方式,通过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确保信息保密与合规披露。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