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履职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