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回避表决。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独立董事应按相关规定履职,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