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遵循承诺用途,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须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