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沟通审计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形成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公司应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