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未披露者表决无效。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