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符合条件时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需遵守法定程序,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需核实出席股东资格,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