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批准。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及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任职期间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者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国家有关可持续发展方针政策;就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及ESG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指导ESG相关规划、目标、制度及重大事项,审阅ESG报告,监督ESG执行情况;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资料收集、初审及立项意见书签发,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形式召开,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参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