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需在规定时点两日内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须指定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媒体披露信息,严禁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须保密,违规将追责。制度还规定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及档案保管、责任追究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