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证券投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和联络工作。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或投票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