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该类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三年,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议财务报告、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财务负责人、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需保密会议内容。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