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披露)
大悅城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8條發出本公告。
於2025年10月10日,本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就總金額為150,000,000美元或等值港元的定期貸款授信訂立授信協議。該授信以美元或等值港元提供,初步於協議日期起12個月後到期,並可根據條款延長至協議日期起36個月。貸款人將按協議條款以多次提款方式提供資金,用於為本公司部分或全部現有債務進行再融資。
根據授信協議,若於私有化完成日期前,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糧集團」)不再為本公司的單一最大股東或失去對本公司的管理控制權;或於私有化完成後,中糧集團未能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本公司至少51%已發行股份或失去管理控制權,則將構成違約事件。此情況下,貸款人可取消全部或部分承諾,授信將不可繼續動用,且全部或部分授信本金、應計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可能立即到期或按要求即時償還。於本公告日期,中糧集團為本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
根據上市規則第13.21條,只要上述履約責任持續有效,本公司將於其後的中期報告及年度報告中持續披露相關情況。
承董事會命
大悅城地產有限公司
董事長 姚長林
中國,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