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明确股份申报、转让限制、信息披露及责任处罚等内容。相关人员在买卖股票前需通知董事会秘书,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段交易。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按规定披露。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