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建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