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持有的335,176,2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5%。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不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证券支付。收购人与上海其辰、协鑫创展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人已出具关于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