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于2025年9月24日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主持。出席股东共1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0,925,831股,占总股本58.533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运营期流动性支持函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8712%,反对占0.1188%,弃权占0.0100%。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