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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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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占总股本32.07%;网络投票股东5287名,占总股本1.6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相关议案获得多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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