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任职需具备经济管理知识、实践经验及忠诚勤勉品质,不得有《公司法》禁止的行为。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提请聘任副职等职权,并与董事长合议重大采购、销售及基建合同。重大事项须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定期或临时召开,研究决策重大经营事项。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重大合同、资金运用等情况,接受监督。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