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关联方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明确申报要求、股票转让原则,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严禁短线交易。相关人员需及时申报信息、披露股份变动,违反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