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08,897,751.81元、利润总额50,460,213.55元;未及时处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361.04元、利润总额13,453,292.99元。此外,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司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7,454,649.91元罚款;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拟被处以2,8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责任人亦被拟处罚。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