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审计委员会需学习监管要求,组织协调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审阅年度财务报表并形成意见。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完成后,对财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续聘时须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改聘时应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执业质量及改聘理由,并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委员会还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内控制度健全性、缺陷处理、改进措施等。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泄露信息或买卖公司股票。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