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卢现友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931,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9,595,5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793%;反对238,800股,占0.2987%;弃权97,400股,占0.12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