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387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多项内部制度修订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其中,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99.0623%同意,中小投资者同意占比26.2890%。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