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监督公司财务收支及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审定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等,并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