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QG/CEVIA-201-01·02-2025),旨在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决议程序,保障股东合法权益。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召集人须依法披露提案内容,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并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决议需区分普通决议与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累积投票、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事项须特别披露。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